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清算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2416号),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清算工作,我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粤发改产业函〔2018〕2416号文附件《东莞市清算信息明细表》中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形成了资金安排计划,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间: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3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
联系电话:0769-23660086
附件1 关于本次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资金的清算意见
附件2 东莞市清算信息汇总表(省清算表)
附件3 东莞市清算信息明细表
附件4 东莞市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安排计划表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