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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尾号限行扩大到绕城(不含)以内 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0  浏览次数:1016
核心提示:12月19日下午,成都市交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调整汽车尾号限行区域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保障中心城区交通运行
12月19日下午,成都市交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调整汽车尾号限行区域”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保障中心城区交通运行平稳,促进交通改善,将调整本市现行(二三环之间)汽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

新的限行措施从2018年1月22日起实施,工作日7:30至20:00,成都尾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一)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二)限行时间及区域

工作日的7:30—20:00时,限行区域由现行的“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调整为“绕城高速G4201(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规则

1.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2.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四)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2.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3.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4.汽车燃料种类登记为“电”、“电、汽油”或“电、柴油”、“氢”中的任意一种车辆类型(简单来说就是纯电动、插电式、氢燃料等新能源汽车);

5.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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