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晚8点至次日早8点,新能源汽车可在市政道路停车位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渝籍货车发放主城区货车通行证……随着《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的出台,新能源车主能够享受的“待遇”,让人称羡。
机场火车站公园等首小时均免停车费
据了解,上述政策措施涵盖了基础设施、使用环境、公共领域推广等多个方面。以停车为例,除了市政道路免费停车政策,新能源汽车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库)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首小时均免停车费。
为鼓励市民驾乘新能源汽车,重庆还规定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上限为0.4元/千瓦时(低于0.52元的居民用电价格)。
在货车方面,使用新能源专用号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4.5吨的渝籍牌照载货汽车可获主城区货车通行证;纳入城市配送体系或更新替换传统能源,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新能源货车,也会获发绿色通行证。
新建住宅三成公共停车位须有充电设施
“充电难”是阻碍新能源汽车应用的主要瓶颈之一,而这个问题有望在数年内得到极大改善。上述政策措施提出,要按照相对靠近重点停靠区域和充电便捷高效的原则,建设公用快充设施。到2022年,全市建成公用快充桩超过4000个,公用快充桩单枪功率不低于60千瓦。
其中,到2020年,主城区建成公用快充桩超过2000个,具体建设区域包括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独立停车场(库)等,以上区域停车位数量在500个及以上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50个,在500个以下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10%;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区域建成公用快充桩500个以上,以上区域停车位数量在50个及以上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5个,在50个以下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10%。区县参照主城区标准建设。
此外,主城区新建居住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应全部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建成充电设施的公共停车位比例不低于30%;新建办公类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具备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50%,建成比例不低于30%;新建其他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及独立用地建设停车场,具备条件比例不低于30%,建成比例不低于10%。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预留和建成情况应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整体工程验收。区县参照主城区标准建设。
同时,重庆将加快现有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市级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的内部停车位建成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20%,其他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不低于10%。各区县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充电设施相关建设要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
政府集中采购车辆新能源车要占一半
为了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重庆要求市级单位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新增和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新增和更换机要通信车、相对固定线路的执法执勤车、通勤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区县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另外,主城区新增和更换公交车、出租车要加快提高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新增和更换市政环卫车、市政工程车、邮政快递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
上述政策措施还规定,在符合有关法规要求的前提下,主城区新增和更换网络预约出租车、分时租赁用车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提高新增和更换驾驶培训车、驾驶考试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市级财政资金将配套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各区县制定相应支持政策;支持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范围。本报记者 白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