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江西、湖北、天津、山西、河北、山东、辽宁、云南、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相继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贯彻落实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这些省市均规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对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管理。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公车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3月底,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车改办”)召开会议,要求6月底前完成地方企事业单位车改,这意味着2014年7月启动的公车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中央车改办的主要任务包括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安置司勤人员和处置公务车。按照安排,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21省市鼓励公共领域车辆更换新能源
7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
北京、上海、江西、广西、河北、山东、天津、云南、湖南、山西、广东、浙江、江苏、湖北、黑龙江、海南、安徽、内蒙古、河南、辽宁、贵州等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也在今年先后发布相关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
这些地区的推广计划中,均提出要以公交车、物流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同时,在新能源汽车使用量集中的公共区域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有些地方还在开放路权、停车费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2018新能源车采购百人会成功举办
10月18日,“2018新能源车采购百人会”在京成功举办,数十家中央部委、军队系统、高校及部分省市政府采购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会议围绕“政府采购新能源车政策、市场形势及趋势;新能源车型技术特点及趋势;新能源车租赁”等话题展开深入讨论。此外,会议中还对19款新能源轿车、17款新能源SUV的技术参数与配置进行梳理,给政府部门采购新能源车做参考。会议还给优秀新能源车企颁奖。
会后,与会人员还试乘试驾了相关新能源车型,对目前新能源车的外观、配置、续航里程、技术等都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和了解,对新能源车在政府采购市场和公务员个人购车的推广起到了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