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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发改委:车主需经物业同意,并委托专业充电桩企业,在个人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安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03  浏览次数:1733
核心提示: 本报讯 我最近打算买一辆新能源汽车,但是小区里没有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我该如何充电?我可以自己安装充电桩吗?昨日,海口市
 本报讯 “我最近打算买一辆新能源汽车,但是小区里没有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我该如何充电?我可以自己安装充电桩吗?”昨日,海口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求助此事。记者从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小区无电动汽车充电桩,市民可在个人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自行安装,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无需办理备案审批及报建手续,但个人自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无补贴。记者 苏钟
  市民:想买新能源汽车,但小区无电动汽车充电桩

  据刘先生介绍,他想买新能源汽车,但小区内没有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从长远来看,新能源汽车注重环保,使用成本较低,但我很担心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问题。如果我想自己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是否要向有关部门报批?有没有补贴?”刘先生说。

  随后记者采访了10多位准备买车的海口市民。不少市民表示,选购汽车时,他们会考虑是否购买新能源汽车。“我比较担心买了新能源汽车后,车不能及时充电的问题。在市区电动汽车没电了我可以找充电桩救急,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车没电了我可怎么办?”市民张先生说。

  “如果电动汽车充电桩能像加油站那么普及,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打算过几天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市民陈女士说。

  有关部门: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无需备案审批及报建

  记者昨日从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小区无电动汽车充电桩,市民需经物业同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委托专业充电桩企业,在个人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自行安装。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无需办理备案审批及报建手续。

  同时,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省级补贴实施暂行办法》,我省目前仅面向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的充电设施和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进行运营补贴,对个人自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无补贴。

  据悉,为加快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海南生态省建设,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部署,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取向,以公共服务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切入点,积极鼓励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争取到2020年底,全省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建设充电桩2.8万个以上。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和维修保障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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