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充电桩可获财政补贴 补贴标准为每千瓦100元到315元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的暂行办法》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后,由市发改局近日印发。根据办法,目前补贴资金已在走相关流程,不久的将来,自建充电桩的企业可以申领。
《办法》明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的对象包括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交流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等。其中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照315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则按照1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