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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发布《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1  浏览次数:2336
核心提示:合肥市发布《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细则》)。接下来,合肥市将对新购纯电动乘用车
合肥市发布《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细则》”)。接下来,合肥市将对新购纯电动乘用车的个人用户将给予2000元的电费补贴。

此次财政补助对象主要包括合肥市辖区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开展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处理的电池、整车生产或其授权企业。

《细则》显示,对自行或组织员工一次性团购纯电动乘用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将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其中,团购补助的车辆仅限单位或个人自用,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财政拨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购车辆将不予补助。

此外,对新购纯电动乘用车的个人用户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将给予全额财政补助;对新购纯电动乘用车的个人用户,将给予2000元的电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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