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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钢:应着手研制面向2035年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及规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3  浏览次数:1678
核心提示:11月9日,十三届全国政协第十四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在京召开。就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这一议题,10位委员和2位企业负责人围绕
11月9日,十三届全国政协第十四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在京召开。

就“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这一议题,10位委员和2位企业负责人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趋势、技术创新、市场培育、政策支持、行业管理等建言资政。近50位委员在全国政协委员移动履职平台上踊跃发表意见。

全国政协副主席万钢在座谈会上作主题发言。万钢同时兼任致公党中央主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2007年至今年3月,他曾任科学技术部部长。

万钢谈到,在政府的积极作为、科技的支撑引领、巨大的市场规模、创新的商业模式共同作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处于由导入期向成长期过渡的关键阶段。

他认为,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各有优势,面向量大面广的远程公交、双班出租、城市物流、长途运输等市场需求,应及时把产业化重点向燃料电池汽车拓展,鼓励骨干企业和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区域商业化运营示范,实现汽车产品型谱电动化全覆盖。

普及充电基础设施是推动电动汽车应用的关键。

万钢建议,应鼓励地方政府在能源价格、建设用地、商业模式等方面大胆创新,加快各类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建议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允许小区物业收取一定的充电服务费,以提高物业协助安装和管理充电桩的积极性。

他还指出,相比之下,建设氢能基础设施任务更加艰巨。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借鉴欧美等国经验,将氢能作为能源管理而非危化品处理,在制定新的发展规划过程中,尽快破除制约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的标准检测障碍和市场准入壁垒。

以下是《人民政协报》刊登的万钢主题发言摘登: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在视察上汽集团时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绘制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在政府的积极作为、科技的支撑引领、巨大的市场规模、创新的商业模式共同作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处于由导入期向成长期过渡的关键阶段,在全球产业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引领和加速了全球汽车电动化进程。为顺应“电动化、智能化、共享化”叠加融合大势,实现换道超车、引领产业变革,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战略引领,巩固提升竞争优势,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担负起引领转型升级和保护大气环境双重使命的同时,要率先落实改革开放新举措。应进一步发挥国家战略规划的引领作用,着手研究制定面向2035年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及规划、明确新形势下的发展路径和政策支撑,分类别、分地区提出实现汽车电动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给产业界一个长期、明晰的发展预期,坚定各方信心,确保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

二、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技创新对新能源汽车可持续发展的引领支撑。一要明确电动化、智能化新方向,创新和完善新能源汽车“纯电驱动”技术转型战略。二要继续提升“三电”核心技术,加强高能量动力电池、高功率燃料电池、高性能驱动和高效率能量回馈、智能网联与自动驾驶控制系统等方面的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三要加大对燃料电池发动机的研发力度,攻克核心技术、基础材料和关键部件难关。四要把新能源汽车作为最佳载体,着力研发智能网联和自动驾驶技术,构建开放共享公共技术平台。五要科学制定技术标准,加强检测能力,提升技术标准体系的国际影响力、话语权和产品竞争力。

三、远近结合、供需匹配,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我国已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基础设施和政策法规的综合竞争优势。应及时推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向增程式混合动力发展,充分利用内燃机领域新技术,使排放降到更低。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各有优势,面向量大面广的远程公交、双班出租、城市物流、长途运输等市场需求,应及时把产业化重点向燃料电池汽车拓展,鼓励骨干企业和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区域商业化运营示范,实现汽车产品型谱电动化全覆盖。

四、做好总体规划布局,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在电动化、智能化的进程中,新能源汽车将逐步发展成为移动储能终端并实现与能源网的双向互动。普及充电基础设施是推动电动汽车应用的关键。应鼓励地方政府在能源价格、建设用地、商业模式等方面大胆创新,加快各类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建议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允许小区物业收取一定的充电服务费,以提高物业协助安装和管理充电桩的积极性。相比之下,建设氢能基础设施任务更加艰巨。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借鉴欧美等国经验,将氢能作为能源管理而非危化品处理,在制定新的发展规划过程中,尽快破除制约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的标准检测障碍和市场准入壁垒。

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加强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随着市场的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生产成本逐步下降,应用优势逐步显现,具备了到2020年财政补贴退出的条件,政策支持应转向税收减免、环保补贴、碳交易、金融创新和路权支持等方面。一是严格执行油耗标准、双积分等产业政策,适时转化为碳交易机制,增强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内生动力。二是将推广新能源汽车作为“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战略支撑,赋予新能源汽车用户更多的路权和准购权,将道路交通电动化的规模、效益与城市大气环境绩效考核挂钩。三是加大支持分时租赁和共享汽车等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企业向产品、服务、充电、运营等多环节组合的新型商业模式转变,提高经济效益。四是研究按排量征收汽车尾气排放税费政策,让废气排放者为零排放买单;对纯电动、插电式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出后,继续保持车购税减免等税收优惠;鉴于发展阶段特点,燃料电池汽车在2025年前应继续给予财政补贴。五是以安全、节能、环保为导向,加强安全运行管理与服务,取消对续驶里程、能量密度等细节要求,把产品技术的选择权交给企业和市场。六是鼓励金融创新,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期付款业务并给予一定的优惠贷款。七是加强车用动力蓄电池退役后的储能梯次利用和材料回收再利用的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和政策支撑。八是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鼓励大中城市率先实现公交、出租、共享、物流汽车全电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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