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在阜阳市政务论坛咨询:
目前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包括配套设施也在极力推进推广,目前阜阳关于新能源汽车这块政策是否规划,何时实施,目前小区或者公共场合的充电桩太少了几乎找不到,能否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尽快规划和建设公共区域和小区内的充电桩?
市发改委回应: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我市出台了《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阜政发〔2017〕84号)。目前,关于新能源汽车相关单位尚未出台专项规划。
为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我市出台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阜阳市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阜政办秘〔2017〕133号),明确提出了充电桩配置比例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含保障房)配建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的10%配建充电桩;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的20%;老旧小区改造时应结合实际情况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原则上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的5%配建充电桩;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的10%配建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配建充电桩数目的,充电桩数量应随之增加。将充电桩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同时,明确建立充电桩运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商业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由属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自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不需要备案。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早日使全市居民得到便利优质的充电服务。如果您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0558-2263359咨询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能源科。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阳市物价局)
20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