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北汽新能源  电动汽车  电动车  充电站  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  第一电动汽车  动力电池  新能源  锂电池 
 
 
当前位置: 首页 » 电动汽车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工信部鼓励企业参与新能源车电池回收标准制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08  浏览次数:1283
核心提示:据工信部网站8日消息,工信部日前就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废旧动力蓄电池;企业布
据工信部网站8日消息,工信部日前就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对废旧动力蓄电池;企业布局与项目建设条件;规模、装备和工艺;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要求;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和职业教育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根据意见稿,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储存、拆解、检测和再生利用等,并积极参与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

意见稿还提出,新建、改扩建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应积极开展针对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的资源再生利用技术、设备、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努力提高废旧动力蓄电池中相关元素再生利用水平。

锂电池主要由正极、负极、电解液和隔膜构成。 
 
[ 电动汽车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电动汽车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域名转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皖ICP备15007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