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31日,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有关负责人就召回管理工作答记者问时提到,截至2018年10月21日,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712次,涉及车辆6741.83万辆;实施消费品召回1706次,涉及数量9593.69万件。
我国缺陷产品在召回制度已经实施14年,请简单介绍一下整体的实施情况。
据负责人介绍,近期,因前悬架下控制臂衬套存在缺陷问题,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召回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3个品牌共14个车型332.7万辆汽车,是迄今为止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实施召回规模最大的一次,必将对产业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生重大影响。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18年10月21日,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712次,涉及车辆6741.83万辆;实施消费品召回1706次,涉及数量9593.69万件。主动实施召回已逐渐成为汽车和消费品生产企业的常态化活动,形成了业界普遍共识。
我们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新能源汽车频繁发生火灾事故,能否简单介绍新能源汽车的召回工作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能源汽车作为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发展迅速,销量以40%的上升幅度高速增长。截至2017年底,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60万辆,占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50%。随着保有量的增加,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起火事件受到社会关注。据我们掌握的舆情信息显示,2018年已发生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40余起。鉴于车辆火灾事故可能与电器线路、燃料电池、机械干涉和外部火源等因素相关,且部分证据会在燃烧过程中消失或发生变化,因此缺陷调查非常困难,原因分析异常复杂。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的火灾安全监管工作,并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开展了大量相关工作。依托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和缺陷信息收集系统,完善和优化火灾事故数据采集和缺陷信息收集数据项,联合国内高效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等关键部件的着火原因分析研究工作。截至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启动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10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火灾事故现场调查5次,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实施召回5次。其中,召回涉及5个企业24个车型的3.56万缺陷车辆,缺陷原因多为电控和机械故障。
上述负责人指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针对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开展专项调查,开展信息共享机制研究,进一步提升缺陷判定技术和能力,加强召回监管。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标准制修订、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督促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产业健康发展,保障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
消费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广大消费者关心关注的问题,请谈谈消费品召回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据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1月1日《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国缺陷消费品召回力度显著加大,截至目前,已发布消费品召回1700余次,涉及产品超过9500万件。2018年总局根据问题线索,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动开展了电源适配器及充电器缺陷技术分析,引导企业实施召回37次,涉及产品430万件,倒逼企业健全电源适配器及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有效推动电子电器产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国际上消费品召回完成率普遍较低,针对这一问题,总局持续开展消费品召回公众宣传和消费者教育工作,发布危险弹射类产品、指尖陀螺、抽屉柜倾倒等消费预警29期,开展儿童用品安全教育主题活动8次;创新运用新媒体,通过一张图、动画视频、典型案例、折页、海报、书刊等方式,多媒体多渠道广泛传播召回相关知识,同时在中国政府网、官方网站、微信提供召回服务查询,方便消费者快速准确地查询到召回信息。
同时,该负责人指出,我国的消费品召回工作仍然存在很多的不足,例如:缺陷消费品召回依据的管理办法法律层级相对较低,调整的产品范围较小;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和投放市场新产品的种类不断增多,缺陷识别与调查技术难度不断增加,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亟待健全;企业对召回认识不到位,心存疑虑,认为召回有损于企业自身形象,对发现的产品缺陷信息,往往采取售后服务的方式处理,主动召回的积极性不高,2017年在缺陷调查和行政约谈影响下实施召回的比例高达92%。
最后,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缺陷消费品召回立法,健全消费品安全信息收集、缺陷识别与调查工作机制,加强消费品召回技术机构建设和能力提升,加大消费品缺陷调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稳步扩大消费品召回实施范围,坚守质量安全监管底线,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