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了解到,今年1至9月,该局累计为新能源汽车用户减免车辆购置税30.82万元。所涉及车辆分别为:公共汽车7辆,共获减免税27.51万元;小型轿车2辆,共获减免税3.31万元。
据悉,为促进环保,该局根据国家规定,自2018年1月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以及其它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点燃”群众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热情。
为推动这一惠民新政“落地生根”,该局依托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大屏幕、税企QQ群、微信群、政府网站、电视台、宣传手册等载体,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确保群众及时知晓新政。累计举办培训班4期,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发送短消息4350条、电子邮件4200封。
严格对照《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细致审核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证明的开具时间节点、购置日期、使用能源类别、座位数、型号、用途等信息,严防不法分子骗取新能源汽车免税政策享受资格。
与威宁车辆管理所共同构建协税护税机制,定期相互通报纳税人新能源车辆登记注册等涉税信息,核查纳税人以自产、受赠、获奖等方式取得的新能源车辆是否具有免税证明。
“我买了一辆电动汽车,虽然价格稍高了一点,但节省了近两万元税金,算下来还是划算的。”近日,来自威宁自治县草海镇的某车主李女士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