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10月11日消息(记者 刘海奎)11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要求,确保到2020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党政机关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出台《全省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推进力度,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在编制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时,同步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受场地限制无法建设固定充电桩的,鼓励建设简易充电设备,逐步实现充电基础设施的全覆盖。”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守波介绍,下一步将综合考虑党政机关适用车型、价格等因素,积极考察新能源汽车适用车型,协调扩大新能源汽车采购目录范围。加强对全省党政机关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督导,建立统计报告和评价考核制度,对各市开展专项督查,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王守波表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后,将省级机关年初计划统一配备的公务用车,全部调整为新能源汽车,目前部分车辆已配备到位。同时,在《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专门就新能源汽车配备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介绍,目前,共面向省直机关投放新能源汽车120辆,配套建成充电桩261个、在建充电桩40余个,确保了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有序运行。
“除特殊要求外,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王守波介绍,7月10日,组织召开的省级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上,就发挥省级党政机关带头作用,率先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进行动员部署,已明确提出了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配备车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