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考核工作的通知》(闽经信函装备〔2018〕567号),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和闽侯县经信局对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开展了福州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考核工作。经评审考核,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考核结果为“符合要求”。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前向市经信委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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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