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国庆假期第二天,阴雨绵绵,为及时掌握路面情况,高速公路三支队十二大队民警高健淋带领辅警李海加强夜间巡逻,当巡逻至G93成渝环线570km(泸州蓝田收费站匝道)时,发现一辆出租汽车开着双闪停在应急车道上。
民警立即将警车停放在其后方示警并上前了解情况,驾驶员下车告诉民警说,车辆是由电机驱动,电量耗尽,无法继续行驶。由于该位置距离泸州蓝田收费站只有800米左右,等待救援车需要一定的时间,车辆夜晚在高速公路上长时间停放也非常危险。于是,民警和驾驶员、乘客商量,大家一起先将车推出高速公路。得到同意后,高健淋驾车开启警报在后方护送,同事李海和车上乘客推车,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车辆被顺利的推出收费站。
在收费站外,高速交警对该车驾驶员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没有及时疏散车上乘客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高速交警提示:国庆出游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要提前检查好车辆,保证车辆有足够的燃料。特别是电动车辆要有足够的电量,并提前规划好出行线路,掌握沿线充电站情况,避免电量耗尽滞留在高速公路上而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