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购入一辆电动汽车,安装充电设备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才能跟南方电网申请用电,最让人头疼的就是物业出具同意证明,没有物业证明什么事都办不了。可是我们多次给物业打电话协商,他们都以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为由拒绝审批。”近日,一名南宁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称,物业不给提供证明,导致南方电网不给安装充电桩,目前买了电动汽车却无处充电,让网友很头疼。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接到网友求助后表示,南宁市在按照要求,编制《南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年)》,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强对现有充电站(桩)的运营管理,逐步解决市民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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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针对目前国家畅行的绿色出行建议,我们自行购入一辆电动汽车,但从买了一直就遇到一个烦心事,安装充电设备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才能跟南方电网申请用电,最让人头疼的就是物业同意证明,没有物业证明什么事都办不了,多次给物业致电与协商都以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为由拒绝审批,我心中有几个疑问:1、消防为由,小区不是消防安检通过验收么?2、我是南方电网公司安装走线,无违法私拉乱接,设备是广西本土企业五菱宝骏提供,在物业看来是否属于三无产品?物业以这些种种理由拒绝,难道物业在小区楼下安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用以经营化就不存在消防安全?不存在用电安全?作为业主的我们,在自己的产权车位,跟随国家绿色出行的倡议购买支持使用新能源汽车,就被这样无情的拒绝,请问,物业公司何来的理由拒绝?请领导能帮忙协调处理,目前是投诉无门,打市长热线,均以失败告终,跟社区反应,说物业不允许。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上留言反映的问题后,市委书记即批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问题,国家、自治区都已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规划新建居民区设施建设、引导业主委员会支持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居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南宁市也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编制《南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年)》,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强对现有充电站(桩)的运营管理,逐步解决市民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