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邯郸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其中对电动汽车作出专项管理规定:自7月15日起,在邯郸市主城区将严查无牌无证的电动汽车。无驾驶证的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无牌照的将对车辆予以暂扣,并对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示:电动汽车应当依法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取得合法机动车牌证。未取得合法牌证或者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不能取得合法牌证的电动汽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在此提醒我县广大群众,购买电动汽车要选择国家正规企业生产的大品牌电动汽车。切勿购置此类不能申领正规汽车牌照的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