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质监局开展了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发布。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15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经检验,发现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不合格项目为“标识和说明”。
本次被抽查的15家生产企业(2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8家(10批次),中型企业4家(5批次)、小型企业3家(5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3.3%、26.7%、20%。抽检发现2家产品不合格生产企业,其中,大型企业1家,不合格发现率为12.5%;中型企业1家,不合格发现率为25.0%。
对本次抽查发现产品不合格生产企业,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详情请见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gdqts.gov.cn/wyc/ztfl/jdcbg/20180315/ea79dc2d-9a2e-4e8f-a509-2504d2f1e68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