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近日,省物价局印发《关于电动汽车扶持性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我省电动汽车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加大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将我省峰谷电价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电动汽车用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不同类别峰谷电价,按照充电设施所在场所区分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政策。《通知》同时要求按照发改价格﹝2014﹞1668号文件规定,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
我省峰谷电价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电动汽车用户,有利于降低用户电费支出,充分发挥电价政策对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调节和导向作用,助力生态省和绿色能源岛建设。同时将引导用户合理转移用电负荷,削峰填谷,提高海南电网的稳定性。(价格管理处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