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纯电动出租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十三五”末期,这将成为港城街头的一道常见风景,届时充电站、充电桩也将遍地开花,新能源汽车“补给”更加方便。近日,我市印发了《连云港“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速港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到2020年底,我市将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达到20000辆。同时,建设充电桩5000个。
据了解,2016年随着《“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出台,提出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的应用比例,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柱产业。为了更好地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近日,我市印发了《连云港“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我市将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达到20000辆。同时,建设充电桩5000个。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和维修保障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
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方案》从用户居住地和单位内部、城市公共建设、公共服务领域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中,在“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建住宅配置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新能源汽车至少配置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同时,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多方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并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另外,我市将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一批充电站。到2020年,形成全市高速公路城际充电网络,平均服务间距不超过50公里,实现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同时,市民可以通过手机APP等智能服务平台,实现充电导航、状态查询、费用结算等服务。在公共领域,《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80%以上;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50%以上。
据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该方案的出台,新能源汽车如何充电以及充电桩等配套设施问题将得到很好解决。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方案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并运营与维护好这些充电服务基础设施,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充电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赵梦若 马士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