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是全国低碳日,湖北省机关事务局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举行全省公共机构“绿色出行”活动,其中,10台白色新能源共享电动车引人瞩目。“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公务自行车,5公里可选公务电动车出行,节能环保随借随还。”省机关事务局节能处处长姚义全介绍,在省直机关集中的水果湖地区,已配发700余台公务自行车,解决3公里内出行。对于5公里及以上,目前正在商讨新能源共享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试点,进行充电桩建设,电动车将成为公务出行的重要方式。
据悉,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在武汉市率先推出公务出行共享电动车服务。在原汉南区政府院内,已有4台新能源电动汽车投入到“公务绿色出行”。负责该项目的武汉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有限公司总监黄女士介绍,新能源电动车续航里程达150公里,每分钟0.33元,全程自助手机取车,免路桥费不限号。武汉市已有300余辆投入供市民使用。下一步,将联合省直机关单位和武汉市等部门开设网点,促进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