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次叫停超标共享电动单车投放后,上周《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再度明确本市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不过,记者昨日采访发现,多家共享电单车仍在上路运行,其中有的明显存在超速、超重安全隐患。尽管北京对电动自行车共享亮出了“红牌”,但资本助推下,共享电单车不肯轻言退出,还在努力试探在各大城市的生存空间。
超标电单车上路存隐忧
此前,本报报道了小蜜单车等多家共享电单车重现北京的消息。其中,一些曾被交管部门叫停的企业再次上路“改过自新”,解决了超标问题。但在城区,仍有不少座椅为斑马纹样、名为“电斑马”的共享电动车存在超速、超重等安全隐患。
记者昨天先后在奥体公园、北医三院两处体验停放在这里的电斑马,骑行过程中将车速慢慢调至最高,仪表显示时速达36公里。而根据现行电动自行车的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需要控制在20公里以内。
此外,在电斑马的车身上还有个座位箱,里头放着头盔。“这个确实有点电动摩托的感觉了,没点经验第一次骑真有点怕。”尝鲜体验这款电单车的市民刘先生说。此外,电斑马也没有脚蹬,在缺电情况下无法人力脚踏骑行。
在北医三院附近的电斑马取车点,一位女士将电斑马开锁后,铆足了劲尝试将它抬起挪动,却发现车辆几乎纹丝不动。“这车也太重了,我估摸着肯定不止40公斤!”她表示,这款车跑起来想紧急刹车有点悬,还是慢点骑比较安全。
据了解,电斑马、小蜜在北京初次亮相就被交管部门叫停,原因主要是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相关规定,如电动自行车时速在20公里以内、重量不超过40公斤、可脚踏骑行等。如今,重新上路后的部分电单车仍然没有解决这些问题。
当记者就超速一事向电斑马客服求证时,客服人员称自家的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并将限速的责任推给了用户。“虽然我们的车时速可以达到30多公里,但是建议您把时速保持在20公里以内。这个就像汽车上路也会有限速一样,上路时车主要按规定车速行驶。”客服人员说。
查阅电斑马手机应用中的“用户服务规范”后可以看到,“骑车过程中请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超速行车,不得违章行驶,不得超载。否则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财物损坏均由用户本人承担。”
合标电单车也遇政策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40公斤以上400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由电驱动的两轮或三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且划入机动车范畴。也就是说,如果电斑马属于电动摩托车,那么驾驶人必须有相应驾照才能骑行。
但根据北京市交管部门的规定,电动摩托车目前不能上牌,也不可以走机动车道。
刚刚出台的共享自行车《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原因是安全隐患大。
电动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相比,车身重、速度快,且需要一定骑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和行人都容易受到较大伤害。去年被电动自行车撞伤的白领小胡说,自己脚踝处现在还留着3根铁钉,得等骨折部位愈合牢固后才能取出。她不敢设想,如果满街都是共享电单车,还有多少人能在北京街头放心步行。
记者体验发现,另外几家在城区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品牌,如小蜜单车、7号电单车等品牌,最高时速分别控制在16到18公里,车型也与普通的自行车相近,车速、车身重量都已符合国标要求。不过,在意见稿发布后,它们同样面临不被监管部门认可的政策风险。
“我们正在跟交管部门积极沟通,希望监管部门能对共享电单车建立起信心,也给创新事物留一些探索空间。”7号电单车首席营销官崔晓琪说。
在全国范围内,深圳是“禁摩限电”最严格的城市,理由是90%的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道。今年1月,7号电单车试水深圳被叫停,但两个月后又获准在大鹏新区投放,成为深圳探索以共享电单车逐步取代市民自有超标电动车的试点。目前,7号电单车在深圳的停车管理运用了“指定停车点”的电子围栏技术,不在指定停车点还车,会被加收“非定点还车费”。
另据了解,共享电单车的入局者众多,享骑出行、小鹿单车、租八戒、猎吧、ebike、八点到、萌小明等十几家企业都在观望试探,甘愿冒政策风险加大车辆投放。业内人士透露,由于每个城市对电动自行车有不同的管理细则,在北京不能上路的共享电动车,在其他城市也可能获得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