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局与发改委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及职责。
规范申报程序 镇(区、街道)企服中心(发改局、经发局)和财政所(局)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的上报材料和产品一致性进行初审,确认准确后报市发改委和财政局;市发改委和财政局,经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并进行公示后逐级上报。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由销售方统一向所在镇(区、街道)申报。
明确相关职责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镇(区、街道)对本地新能源汽车资金申请报告、申报材料和推广应用审核核查结果负责;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镇(区、街道)申请报告和推广专项核查结果负监督检查责任。市财政局根据最终核查结果及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资金)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对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负责。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申报程序及相关职责的明确规范,将进一步加强我市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通讯员 陶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