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获悉,福建省内首个居民小区充电设施项目在厦门集美区金博水岸小区投运,有效解决该小区居民电动汽车夜间充电需求,值得一提的是,该充电桩为公益性,不收取服务费,只收电动汽车充电的电费。
小区居民魏先生到现场“尝鲜”。“以前都得到处找桩充电,有时候甚至从家里拉线出来充电,很麻烦,也感觉不太安全。这下好了,晚上停在小区里就能充电,第二天天亮就充满了,方便!”
该项目配备20台7千瓦交流充电桩,充电方式有三种,可以到供电营业厅购买充电卡刷卡充电,也可自行手机下载“e充电”APP,手机扫描充电桩二维码,或利用注册的账号密码进行充电。
近年来,厦门地区电动汽车发展迅猛。截至3月份,厦门地区电动汽车保有量达5916辆,其中居民购置1050辆,占比17%。目前,厦门已建成1.9公里公共充电圈,仍不能满足居民“夜充日行”需求。
为推动厦门市加快形成“以桩促车”,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良好局面,去年12月,厦门市发改委、市建设局联合印发《厦门市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综合试点建设方案》,在全市选取包括金博水岸小区在内的7个居民小区作为综合试点。
据了解,厦门公司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引导业主委员会支持设施建设,营造开放包容的行业环境,鼓励各类资本广泛参与,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开展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试点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积极总结可持续、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进居民小区工作常态工作。(庄颖芳 彭薇 康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