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杭州市建委、湖州市经信委,省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新国标,实现新旧标准平稳过渡,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推进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信息化部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新国标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6〕266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标准升级的协同推进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各充电运营商应根据当地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分季度改造时间表,力争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各市充电设施建设牵头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督促辖区内充电运营商,梳理新旧标准充电接口实际情况,监督各运营商做好改造工作,并汇总制定本辖区分季度改造时间表,于4月10日前向省能源局报送。
联系人:汪文辉 87056289 87051722(传真)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17年3月24日
抄送:浙江省充电联盟。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