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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新能源汽车不实行限号限行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23  浏览次数:988
核心提示:交警部门:实行专用号段管理可享共有公交专用车道等便利中国甘肃网9月2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李升) 9月22日,记者从省公安厅
交警部门:实行专用号段管理可享共有公交专用车道等便利

中国甘肃网9月2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李升) 9月22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落实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的要求,省公安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对全省新能源汽车实行专用号段管理。记者了解到,新能源汽车除了使用专用号段外,交警部门还将对新能源汽车不实行机动车限号、限行措施,并享有可共用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等通行便利。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将使用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4)中规定的号牌序号用数字和字母组合方式中的第7种组合方式,即:第五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如甘A·0001A。号段范围为:甘×·0001@至甘×·9999@(×代表发牌机关代号,@代表除“I”和“O”以外的任意字母,从A至Z顺序使用,其中字母“T”为新能源出租车号段)。

新能源汽车选号时,使用公安网计算机“随机选号”系统,市州各交警支队首次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段时由交警支队车管所书面上报交警总队车管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明确,本通知前已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车辆所有人申请换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号段的,申请换发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此外,本通知所指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查验岗应确认车身有外接充电接口并在查验表备注栏注明,受理岗应查询车辆公告备注栏是否有“外接电源”、“外接充电”等字样并打印公告信息存档。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强调,上述专用号段只能用于新能源汽车使用,违者按违规发放机动车号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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