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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电园】新能源汽车充电啥时不再难 私人充电桩“落户”小区遇尴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1  浏览次数:781
核心提示:□记者 周绍谦 刘珊珊 买了新能源汽车,却因为无法在小区安装充电桩不能正常使用。这算什么事儿!近日,家住廊坊燕郊的王先生通过
□记者 周绍谦 刘珊珊
“买了新能源汽车,却因为无法在小区安装充电桩不能正常使用。这算什么事儿!”近日,家住廊坊燕郊的王先生通过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由于小区内无法安装充电桩,导致新能源汽车成摆设。
其实,早在2015年12月份,我省就出台了《河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要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然而,记者通过走访发现,由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涉及发改委、住建、电力等多个部门,目前我省各地在私人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暂时没有明显进展,而这个问题在距离北京最近的廊坊尤为突出。
小区不能安装充电桩,新能源汽车在家“趴窝”两个月
家住廊坊燕郊天洋城的王先生平时工作在北京。去年11月底,王先生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的新能源汽车。王先生说:“北京出台了很多政策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不仅能办理北京牌照,还不限行,对于我这种往返于北京和燕郊的‘候鸟族’来说非常方便。”
然而当他给自己的车办好牌照开回家后,却遭遇了无法在个人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的尴尬。王先生说,目前北京的公共充电桩也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而且布点比较分散,有时候还要排队,对于按时上下班的他来说很不方便。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将车停放起来,这样一放就是两个月。
经过不断协调,物业最终同意让王先生在小区内一家未营业的商铺内安上了充电桩,在家“趴窝”了两个月的新能源汽车这才得以正常使用。尽管如此,王先生依然有自己的担忧:“如果有一天商铺出租或者出售出去,我的充电桩就不能继续使用了,到时候该去哪儿给车充电呢?”
同样工作在北京、居住在廊坊的耿女士受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不用办理进京证等各种利好政策的吸引,也打算入手一辆新能源汽车。然而当她咨询所居住的小区物业后,却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耿女士说:“物业的工作人员以不安全、电容量达不到为由,直接拒绝了我的要求,而且我也问过周边几家小区,物业都表示目前无法在停车位上安装私人充电桩。”
耿女士告诉记者,在她身边有很多人都受困于充电不方便的问题,无奈放弃了既环保又方便的新能源汽车。
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汇总到的数据显示,仅今年上半年,就收到廊坊网友关于小区内无法安装私人充电桩的投诉15条。让不少网友难以理解的是,既然河北省早就出台了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的相关政策,可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环节,为什么小区充电桩的安装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呢?
涉及职能部门众多,私人充电桩安装暂无实施细则出台
记者从天洋城小区物业一名马姓经理口中了解到,该小区2009年开始入住,前期建设时政府部门还没有出台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相关规划。马经理表示,小区建成后,在满足居民用电基础上,电容量已经固定了。虽然一两个充电桩并不会对小区整体的电路造成损坏,但如果后期居民对充电桩需求继续增加,为保证整个小区用电安全,就必须通过小区整体电路增容甚至花费几十万元购买新的变压器来解决,“这笔钱的投资就涉及全体业主的利益了。”
马经理的说法也得到廊坊三河市供电公司营销部一位宋姓主任的证实。宋主任表示:“在供电公司直接管理的小区中,如果个人想要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需要携带身份证和电费卡到供电公司进行申请,工作人员到小区内考察变压器、线路等的承受能力后,才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能够安装充电桩。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一例关于个人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的申请。”
不过耿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没找到相关部门发布的私人充电桩申请流程,因此对如何申请一无所知。
据了解,《河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措施》中要求,对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对老旧小区,也要制定具体政策支持充电设施建设。
按照该文件中充电桩安装工作涉及的部门名单,记者随后又联系到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被告知充电桩的安装工作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但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充电桩安装的备案工作,具体的安装工作应该是住建部门负责。然而,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工作人员却表示他们对此项工作并不是很清楚。
廊坊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王伟明坦言:“在前期推广中确实对充电桩进小区这一细节考虑不够完善,这项工作又涉及住建、电力、发改委等多个部门,他们之间还有一些职能上的交叉,因此需要更加细化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工作的有效推进。”王伟明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他们已经向政府部门提交了一份相关实施细则的草案,目前正在审批中。
明确充电桩建设标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
今年1月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满足为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车)充电的能力,在全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然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王啸飞介绍,截至目前,暂时还没有相应的充电桩申报及安装流程出台,关于已建成小区的充电设施建设主要按照“谁使用,谁付费”“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小区业主委员会统一改造小区内停车场,建设安装充电设施。王啸飞说:“作为住建主管部门,有责任主动协调电力公司和物业公司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改造工作,但我们也不能强迫物业公司不考虑实际情况,盲目安装私人充电桩。”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春城认为,相关基础设施不到位是导致新能源汽车推广遇阻的主要原因之一。他建议政府部门,可以适当放宽政策,打破限制,吸引更多的市场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尽快培育具有竞争力和代表性的充电设施服务企业,以此鼓励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这对亟待转型的河北产业是一个很好的契机。”石家庄学院的温小勇建议,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政策,明确充电设施安装规范、标准、责任主体等,并通过引进类似无线远程充电等新技术,鼓励一些企业进行技术推广。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应专门设置新能源汽车停车区域,便于集中管理,降低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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