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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在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3  浏览次数:1303
核心提示: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工信部于8月6日发出通知:在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产
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工信部于8月6日发出通知:“在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据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排查工作一方面是为了应对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频繁发生的新能源汽车自燃、爆炸事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整个行业在发展的关键时刻,能够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因为这些事件给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不必要的阻碍。
产业化即将到来
在国家政策的多重支持下,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了一个非常关键时期,尤其是税收减免等政策的出台,更是让新能源汽车的产销增速加快,并开始向私人用车领域快速普及。
各大汽车厂商也纷纷进入这一领域,社会资金亦纷纷介入。有业内专家称,我国的新能源汽车在经历了“政热经冷”的起步阶段后,目前正处于产业化发展的前夜。
进入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了快速增长的阶段,在政策和市场的大力推广下,消费者也越来越认同新能源汽车。尤其在北京等一些实施汽车限购的城市,由于政策的支持力度比较大,许多消费者无法获得传统汽车的购买资格,从而将目光转向了新能源汽车。
“因为多年摇号无果,家里又急需一辆汽车,所以打算购买新能源汽车。”在北京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的王女士,最近正在多方咨询“哪些厂家的电动汽车比较好”。
根据最新数据统计,今年7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2.04万辆,同比增长2.5倍。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生产6657辆,同比增长79%,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生产5688辆,同比增长4.5倍;纯电动商用车生产6395辆,同比增长17倍,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生产1650辆,同比增长145%。
今年1月~7月,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9.89万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生产4.30万辆,同比增长2倍,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生产2.61万辆,同比增长4倍。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球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大约50万辆,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5万辆,在世界范围内已经位居前列。
有分析人士指出,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不断发展,技术和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加之近两年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提供了便利,未来的发展速度可观。
“我认为全球电动车正处在产业化的前夜。”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清泰日前在一次公开场合表示。据陈清泰介绍,要想快速发展我国的新能源汽车,目前还面临许多挑战,比如一些核心技术需要突破、商业模式需要改善、充电设施建设以及与电网的兼容性等问题都有待解决。
事故显露安全隐患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问题也开始频频出现,如何避免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显得越来越急迫。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此次进行新能源汽车全面安全隐患检查的原因:“新能源汽车正处于产业化发展初期,也是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安全问题不仅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大局。”
8月5日,深圳“4·26”电动大巴起火事件的调查结果向外公布。经专家组鉴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车辆动力电池充满电后,动力电池过充72分钟,过充电量58kWh,造成多个电池箱先后发生动力电池热失控、电解液泄漏,引起短路,导致火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则是电池管理系统控制策略存在缺陷、充电系统功能不完善、监控数据不被重视,“车-充电机-后台监控”等缺乏系统的安全保护设计。
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今年1月30日,深圳一辆公交车行驶中因电池短路起火自燃。
7月22日,厦门湖里区东渡南通道公交场站内公交车起火,大火共造成11辆公交车烧毁。据悉,烧毁的这11辆公交车有6辆为插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混合动力车型。
而从2013年下半年到2014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的代表性品牌特斯拉一年之内连续发生了6次起火事故,其中两次是行驶中车辆自燃,两次是碰撞起火。
根据工信部的说法,据有关机构初步调查,发生事故的新能源汽车车辆在产品设计、日常使用中存在安全缺陷和隐患。
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工信部要求,各示范城市政府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而且要对本城市自2009年以来推广应用的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运行状况,包括回收报废车辆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重点要加强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的运行情况检查,“确保核查到每一辆车及配套的电池系统。对于发现问题的车辆,需立即督促汽车生产企业尽快采取改进措施,消除隐患。
除此之外,还要对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充换电站、充电桩等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设施、人员、管理制度等方面是否健全,重点关注预防过充与火灾处置等有关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也被要求树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对已发生过火灾等安全事故的产品进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与产品缺陷,对同类产品采取改进措施,如需要召回的应积极主动实施召回。”
为了保证此次安全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信部要求,9月底前各单位和企业要完成规定排查治理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如实汇报包括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情况、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问题处理情况等内容,于10月20日前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如发现在排查治理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瞒报、虚报行为的,将视情采取通报批评、暂停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资格等处罚措施。”工信部相关负责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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