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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新能源汽车政府部门应带好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1  浏览次数:743
核心提示: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焦兰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议题。会
  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焦兰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议题。会议要求,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的建设、运营、管理,调动社会力量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我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9月20日《中山日报》)

近年来,中山机动车数量4 年增25.8万辆,全市汽车保有量达60多万辆。随着汽车数量的剧增,汽车尾气已成为中山市空气的首要污染源。尽管有关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排放采用多种办法进行监管,如鼓励公众对机动车的排气污染进行举报,淘汰“黄标车”等举措,但很快就被汽车保有量的增加而覆盖,治理效果并不是十分明显,汽车冒黑烟等现象时有发生。相比之下,作为无污染的电动汽车,消费者购买欲望一直停滞不前,远远落后于广深等地。

究其原因,一是新能源汽车还只是个停留在字面上的新名词,大家对汽车的安全性能、技术标准了解较少,因此更愿意从众选择传统汽车;二者,新能源汽车的选择面较窄,仅有少数几款汽车,又没有配备足够的充电桩,担心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出行时不知在何处充电;最后,新能源汽车的管理、补贴等措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降低机动车污染,提升城市空气品质,除了完善公共交通服务,构筑低碳环保的绿色交通体系,鼓励绿色出行外,更重要的要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此次,我市审议《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将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体系,可谓抓到了问题的核心,解决无处充电的尴尬局面。下一阶段,相关部门还要尽快出台《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条文越细致越好;进一步明确提出未来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加大新能源汽车宣传力度,简化申领补助资金手续,或者实行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等政策;有关部门严格监管,使各项政策得到切实落实,以提升公众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热情。

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要率先示范,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引领每一个市民身体力行看齐。比如,可明确提出“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甚至更高”的目标,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锁定在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上。这样定位准,角色明,目标实,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体现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推广应用要求,为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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