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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个人申请设立电动汽车充电桩物业不得借机收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9  浏览次数:764
核心提示:新华社太原9月19日专电(记者王井怀)记者近日从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山西省开始允许个人申请
新华社太原9月19日专电(记者王井怀)记者近日从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山西省开始允许个人申请设立电动汽车充电桩,并要求物业不得借机收取费用。

电动汽车近年来在山西发展迅速,保有量大增。仅在太原市,截至8月底已有7900多辆出租车更换为纯电动汽车。

为加快充电桩建设,方便车主充电,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出,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加装充电设施用电,由居民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小区业委会、物业应该支持和配合建设,物业不得借机收取费用。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举措符合当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减少了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有助于提高电动汽车的推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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