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至9月6日,邢台市交警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无牌无证新能源汽车违法上路行驶统一行动。
整治期间,7月13日前为宣传教育阶段,城区各大队执勤民警会对道路上行驶的无牌无证新能源汽车驾驶人进行查处告知,并向他们发放《致新能源汽车驾驶员一封信》和《限期上牌办证告知书》。
7月14日至9月4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届时城区各大队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无牌新能源汽车和无证驾驶新能源汽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处罚。
邢台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新能源汽车车主,未上牌的可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到邢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或清河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上牌业务;未取得驾驶证的,要及时到车管部门考取C3及以上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