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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8个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汇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9  浏览次数:717
核心提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年。根据规划,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500万辆。轻侯新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年。根据规划,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500万辆。轻侯新能源独家整理了最新出炉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领跑新能源新航程。
南京新方案:2016新能源汽车不得低于50% 路边停车将享首小时免费
南京市今年将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2502辆,硬性规定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物流车(含邮政车)、环卫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汽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得低于50%。《2016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14日已下发。
《方案》规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定向保障车、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得低于50%,公安、城管、环保、交通等单位更新或新增执勤执法车应选择新能源汽车,因特殊需求须购买传统燃料汽车的,必须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今年还将根据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数量和车型,建设各类充电桩3000个。南京将由市城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出台新能源汽车当日路内停车位免首小时临时停车费的优惠政策。
北京:安排新能源推广示范资金17亿元
1月7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办发布了《关于2016年小客车指标总量和配置比例的通告》,明确了2016年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为15万个,其中示范应用新能源指标额度6万个。2016年北京市将安排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资金17亿元。根据《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显示,到2017年,投运电驱动公交车不低于4500辆。
浙江台州市公务领域配备新能源汽车不低于50%
近日,台州市政府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计划推广目标在2016—2019年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达到55%、65%、75%和85%,计划到2020年,所有城区公交车更换成新能源汽车。在公务领域,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
在充电基础设施方面,充分利用用户居住地停车场、单位内部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园、动车站、机场等场地规划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到2016年底,建成充电站7座、充电桩1000座;到2020年,形成布点均衡、覆盖全面、功能完善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湖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进入“千辆级”城市
湖州市政府发布《2016年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表示湖州市今年将继续加大推广力度,力争2016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1140辆以上,进入“千辆级”城市,其中新能源客车150辆以上、出租车190辆以上、物流车300辆以上、乘用车500辆以上。
同时,加快公共充电设施、自用充电设施和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力争2016年全市新建集中式快速充电站19座,各类充电桩1100个以上,逐步形成比较完善、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泰州市2016年推广目标450辆,充电桩400个
泰州市发布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计划2016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合计450辆以上,其中客车150辆、专用车20辆、乘用车280辆。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占当年新增及更换公交车的50%以上,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推广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的50%以上。统筹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全市建设各类充电桩400个以上(其中直流充电桩150个以上,交流充电桩250个以上),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浙江金华拟2016新能源汽车新增3800辆车
今年计划新增38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市区、义乌市各1000辆。各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安排为:公交领域600辆、物流租赁领域150辆、私人租赁领域150辆、其他领域100辆。
各地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充电设施,逐步实现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市场化、社会化。充分利用政府办公机构、大型车站、公共停车场、租赁车辆服务点等有条件的场所,建设通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充电桩。新建居民小区和停车场,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科学合理预留充电接口。
昆明:2018年累计完成推广新能源汽车10000辆
2016年7月11日,昆明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昆政发40号),明确到2018年,新能源汽车累计产能达7万辆以上,当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累计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10000辆;累计完成建设集中式充电站67座、分散式充电桩7700个以上的工作目标。
绍兴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2800辆
今年重点推广三类车。根据方案,今年将重点在公交车、专用车以及私人用车三大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车领域是推广的重点,今年绍兴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数量不少于300辆,使得我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实现绍兴公共交通由传统能源汽车向新能源汽车转变。
甘肃:不低于10000辆
作为我国西部重要省份,甘肃在西部开发中始终扮演着”领头羊”的角色。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甘肃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在总体目标上,方案确定了2016—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分年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0万辆、1.2万辆、1.5万辆、2.0万辆、3.0万辆,呈现渐强的递增趋势。另外,提出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1.5%、2%、2.5%、3%。也就是说2016年,每上牌100辆传统汽车,就将会有1辆新能源汽车上牌。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包括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和其他城市两类。分别要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和1:10。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方面提供支持,加强监管,完善电价机制,推进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
甘肃省根据方案规划将在未来五年大力引进新能源汽车企业落户,大力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在产品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力争到2020年,形成年产6万辆纯电动轿车及1000辆纯电动新能源客车的生产基地。
江苏盐城年内推广新能源车2000辆 新建各类充电设施1000个
盐城晚报记者从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省下达盐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任务1630辆,充电桩建设任务850个;盐城市结合实际,明确全市计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00辆,确保年内全市新建各类充电设施1000个。盐城市正着手编制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将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市规划,要求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公共停车场过程中,明确充电设施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在城市中心地段采用立体化、多功能模式,建设智能化充电停车综合体,年内力争主城区充电桩建设布点密度达5个/平方公里。
淮安市:推广475辆,建桩500个
《2016年淮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全面展开。根据《方案》,今年我市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75辆、建设充电桩500个,建设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运行监控管理平台,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监控。
《方案》提出,在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各级机关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各级机关停车位按照10%-15%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及充电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放宽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住宅小区、酒店、商业区、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建设充电设施,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河南十三五期间拟推广不少于15.6万辆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河南省政府近日出台有关措施,要求加大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推广使用力度。其中2016年,省直机关和洛阳等5个省内重点城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5%,其他省辖市不低于30%。
河南省要求,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要逐年提高。2020年以前,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0%,4A级以上景区普及使用新能源汽车。在此基础之上,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并通过不限购、不限行、降低使用环节成本等政策引导消费。
河南省还要求,今年全省建成城市充换电站15座,移动充换电站(车)10座,公共充电桩8000个。到2020年,实现省内城际快充网络全覆盖,满足新能源汽车城际出行需求。
2016—2020年,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15.6万辆,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5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全省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5%、2%、3%、4%、5%。
2016年全省建成城市充换电站15座,移动充换电站(车)10座,公共充电桩8000个。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35万辆左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4.6万辆:深圳新能源车推广规模大
深圳市市长表示,深圳是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累计已超4.6万辆,明年深圳会把1.6万辆公交车全部更换为电动汽车。
上海: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26.3万辆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显示,预计到2017年本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13.1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约12.1万辆,公交、物流、环卫等其他车型约1万辆;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辆发展规模将达到26.3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约24.5万辆,公交、物流、环卫等其他车型约1.8万辆。
根据《关于本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16年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与经营初具规模,服务网点超过1000个,纯电动汽车超过3000辆,充电桩超过5000个。
上海市嘉定区发布《嘉定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17)》(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显示,除了国家及上海市以外,嘉定区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公共服务领域等行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和私人、私企购买新能源汽车分别给予4万元至1.5万元的专项补贴。
嘉定区拟规划在2016~2017年新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7000辆,在2017年底累计完成1.1万辆目标;在配套设施方面,力争两年新增66个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新增50个共享班车充电桩,新增2000个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在分时租赁方面,力争到2017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共享租赁达1.5万辆规模,会员数达25万人,同步落实与之相匹配的站点和车位。
无锡:2016年进入“千辆级”城市
根据《无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显示,无锡市2016年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00辆,2017年拟推广应用1400辆。2016年和2017年推广应用具体数量,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并结合无锡市实际再予具体明确。
山西: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生产能力5.3万辆
《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2016年行动计划》显示,到2016年底,全省各类电动汽车生产能力达到53000辆,其中电动客车10000辆、电动码头车1000辆、电动物流车5000辆、电动工程用车2000辆、城乡区间用电动乘用车35000辆;太原、晋中、晋城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河北:16年将推广35000辆新能源车
1月21日,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会议明确,2016年全年河北省将推广35000辆新能源标准车。
2016年河北省将推广新能源公交车1471辆,折合标准车19972辆。推广纯电动物流车3330辆,折合标准车5994辆。推广应用总质量小于3.5吨的微型纯电动邮政快递车1120辆,折合标准车1680辆。推广应用续航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出租车1830辆,折合标准车1830辆。推广应用纯电动环卫专用车590辆,折合标准车885辆。
河北省工信厅发布《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显示,到2017年:形成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8万辆,其中乘用车2万辆。全省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5万辆以上,私人购车超过2万辆,充电设施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
到2020年,全省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30万辆产业,形成50万辆各类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其中乘用车35万辆、专用车10万辆、客车5万辆,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在全省建设充电站1000座、充电桩10万个,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大型公共服务场所等实现全覆盖。
张家口:1800辆新能源汽车 已多出目标推广量2倍
张家口市今年计划推广1800辆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此前,张家口市已推广新能源汽车1056辆,远远超过省下达推广500辆的目标任务,位列全省第三位,并积极争取到近7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用于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
沈阳: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达1000辆
《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显示,到2020年,完成1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同时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建设充电站120座、充电桩7200个。
另外,2016年沈阳市交通局将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00台。
长春:2205辆新能源汽车
日前,长春市政府下发《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计划的通知》,计划今年推广使用2205台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领域487台,旅游领域318台,乘用车领域500台,环卫领域500台,租赁领域200台,物流领域200台。
乌鲁木齐:新增新能源公交比例不低于30%
近日,乌鲁木齐市发布《乌鲁木齐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9)》,方案明确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2015年至2019年,计划在乌鲁木齐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500辆,平均每年推广100辆左右。公交企业每年新增、更新的常规公交车辆中,新能源公交车所占比例不低于30%,新增的12米BRT车辆全部选购新能源公交车。公交企业每年应选1—2条线路应用新能源公交车。
按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2015年至2019年需配套建设充电桩125个,平均每年建设25个左右。其中,市公交集团(含市城市快速公交运营有限公司)每年建设充电桩数量不少于17个,市公交珍宝巴士公司每年建设充电桩数量不少于8个。
新疆:新增新能源公交比例不低于30% 超前建设充电设施
2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从2016年开始,各地州市选定3-5批试点城镇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自治区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到2020年,试点城镇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在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基本覆盖试点城镇主要公共服务场所、车辆密集区域、商住小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数量适度超前,充电站与换电站相结合、快充与慢充相结合的合理布局。
泸州:5000辆电动汽车推广目标
1月25日,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对《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进行了公示。规划显示,2016年泸州市将完成5000辆电动汽车的推广工作,占当年全市乘用车总量的2%。2017年将推广7585辆电动汽车,到2020年推广15340辆电动汽车。
哈尔滨:到2017年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不低于30%
根据《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显示,从2016年起,每年逐步提高新增或更新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公务用车以及公交客车、环卫车辆等的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到2017年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不低于30%。
青海:到2018年,完成2000辆目标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发布的《加快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将海西州和海东市纳入试点地区。通过三年时间,试点地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00辆以上。其中,西宁1100辆、海东500辆、海西400辆,含各类警务巡逻、观光、仓储物流等小型非公路车400辆以上;2019-2020年,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000辆以上。
贵阳:2016年推广2000辆 2020推广1.5万辆
根据国家2020年达到500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比例测算,贵阳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目标应为4.6万辆。根据贵阳市财政实力和实际发展情况,2016年新能源汽车预计推广2000辆,逐年递增,2020年推广1.5万辆。
江苏: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000辆
3月2日,江苏省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会议。今年江苏省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4000辆以上,其中客车4998辆、专用车2665辆、乘用车6337辆。
根据《武汉市2016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显示,武汉市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传统公交车和客运出租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工作,推进充电站(桩)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支持力度,2016年在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10000辆(标准车)。
安徽:不低于1.8万辆
安徽省政府公布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显示,到2017年底,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7万辆以上。到2017年底,在全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达到4万辆以上;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广。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20万辆以上。
据媒体报道,2016年,国家对安徽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要求是不低于35%;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要求是不低于1.8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5%。省经信委则表示将力争全年实现新能源汽车生产推广3万辆,其中省内推广1万辆,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山东聊城:新增新能源公交220辆
3月10日上午,山东聊城召开全市交通工作会议,聊城市交通局局长周文明在会上表示,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加强加气、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将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20辆,充电终端160个。
广东:到2020,新能源公交占比70% 投资600亿元
“十三五”期间,广东将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投资600亿元,新增充电站500座、充电桩30万个,全省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70%。
天津:到2020年各类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2万辆
根据《天津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及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2020年发展目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重要进展,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2万辆,在部分领域推广应用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3万辆,在私人消费领域实现较大规模应用,形成良好的产业带动效应。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稳步增长,保有量达到1万辆;替代燃料汽车继续扩大推广应用规模,保有量达到3.2万辆。
2020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达到7-8家,形成2-3家龙头企业,总产能达到30万辆,产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整车、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1.5元/瓦时以下。
青岛:到2017年,新能源汽车年产能5万辆
《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显示,到2017年,新能源汽车年产能5万辆。其中,乘用车2.6万辆,客车0.7万辆,专用车0.1万辆,LNG商用车1.6万辆。动力电池年产能6亿安时。新能源汽车产业总产值300亿元。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能12万辆。其中,乘用车7.5万辆,客车1.1万辆,专用车0.7万辆,LNG商用车2.7万辆。动力电池年产能17亿安时,驱动电机年产能9万套。新能源汽车产业总产值850亿元。
南通:到2017年,产销量达到2万辆
《南通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4-2017)》显示,到2017年,新能源汽车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万辆,产销量达到2万辆;全市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产业销售收入超100亿元。建成较为完善的配套设施网络和产业支撑体系,电动汽车实现成熟的市场应用,形成具备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南通成为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均达到国内前列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海南:到2020年,主要城市节能与清洁能源出租车和公交车占比达到100%
《海南省节能减排综合示范试点实施方案》显示,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占城市公共运营车辆(出租车、公交车)比例达到80%,占全部运营车辆比例达到30%;海口、三亚等主要城市节能与清洁能源出租车和公交车占比达到100%。
绵阳: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00000辆
《绵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显示,2017年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20000辆,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00000辆。到2017年,形成年产12万辆新能源汽车的产能,产销新能源汽车5万辆,实现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相关配套产业200亿元;到2020年,形成年产15万辆新能源汽车的产能,产销新能源汽车10万辆,实现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相关配套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其中整车15万辆,产值300亿元;关键零部件35万台(套),产值400亿元;其他配套产业产值300亿元)。
浙江嘉兴新能源公交车新增及更换比重不低于50%
2016年7月13日消息: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的重要举措之一,“十三五”期间,嘉兴市将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近日,嘉兴市发改委牵头酝酿已久的《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6000辆以上,规划建成充电桩5000个。
烟台: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占240万辆
在FOURIN世界汽车研讨会上,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政研中心主任吴松泉表示,全方位的的变革将建立节能管理、环保管理制度,NEV推广由政府主导向市场机制转变。预计2020年新能源汽车占比将达8%(大约240万辆),2030年占比将达40%。同时汽车产业增速将持续放缓,维持中低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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