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北汽新能源  电动汽车  电动车  充电站  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  第一电动汽车  动力电池  新能源  锂电池 
 
 
当前位置: 首页 » 电动汽车资讯 » 企业新闻 » 正文

比亚迪e5深圳自燃,厂家抢车的背后有什么样的秘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14  浏览次数:1553
核心提示:今日,一位读者发来私信,内容是一车辆自燃的视频和一篇公众号文章的截图。▲网传视频:疑似深圳比亚迪e5自燃视频中,起火的白色
今日,一位读者发来私信,内容是一车辆自燃的视频和一篇公众号文章的截图。
▲网传视频:疑似深圳比亚迪e5自燃
视频中,起火的白色电动车应为一辆比亚迪e5,停在充电站内,后备箱大开,车身四周冒出大量白烟,底盘有明火窜出。
消防人员正用水枪喷射车辆底部的火苗,火势没有明显削弱,反有越烧越旺之势。
该读者还发来一份署名为“深圳市合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开信截图。
合逸汽车称:2021年4月14日晚,该公司一辆比亚迪e5在龙岗南约充电站停放时自燃,当时车辆不是充电状态。事发后,它立即与比亚迪取得联系,建议召回同批次的e5,并提供深入检修。
比亚迪的售后人员与法务人员认为,召回车辆影响太大,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相关车辆不需要召回
令人惊讶的是,合逸汽车称比亚迪在交涉期间,未经同意就将涉事车辆拖走。事后,该公司多次要求比亚迪归还车辆,并让第三方做技术鉴定,均没有结果。
最后,合逸公司公开呼吁:
▎请比亚迪归还车辆,交由质监部门进行检验;
▎请比亚迪本着负责的态度,召回同批次e5车型。
落款日期是2021年5月12日,看来距自燃时间过去了一个月。估计这期间,双方一直在沟通,最终这家租车公司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发出了这封略卑微的公开信。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合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是汽车租赁、代驾服务、信息咨询等。
公众号的信息显示,合逸汽车还有汽车销售业务,车型主要有卡罗拉、北汽EU5、比亚迪e5、吉利帝豪等。
合逸汽车在早期的宣传活动中,还有推广秦EV网约车的文章,其中有“小逸盛情邀请到比亚迪厂家专业讲师给秦EV做详细讲解”、“厂家提供的最低价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等内容,说明合逸是主营比亚迪电动车的网约车租赁公司。
比亚迪的官网显示,e5是一款专门用于出行、出租的电动轿车,补贴后价格为22.065万元起。
车聚君就此事询问了比亚迪的公关人员,得到答复:“看下来是网约车公司与比亚迪有一些纠纷,我们要内部了解一下情况。有进一步消息,随时共享。”
截止发稿时,车聚君没有收到进一步消息。
下午4时许,再次打开合逸汽车的相关文章时,系统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根据一个名为“新能源汽车起火记录小组”的公开信息,比亚迪e5在不到一年内共有6起起火事故, 2020年的有:815宁波停车场起火、825武汉行驶中冒烟、829山西阳泉充电中起火、922北京路边停放起火,2021年的有:322长沙充电站起火、414深圳充电站起火。
比亚迪e5最近一款车型上市于2020年4月,采用51.2度电池,续航里程405公里,轴距2660mm,车长4680mm,售价22.065万元。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消息,4月30日,比亚迪召回2万多辆电动汽车,免费升级车载终端软件,消除安全隐患。
大部分召回车型为e5,原因为车辆充电时,车载终端预警数据更新不及时,不利于后台发现安全隐患。
当时,车聚君还公开表示:比亚迪能主动召回,体现了自主品牌知错就改的负责行为,值得肯定
如今回头看,此次e5召回大概率与合逸汽车4月14日自燃案有关。
更耐人寻味的是,召回内容只是升级软件,保证充电时及时更新预警数据,帮助后台发现安全隐患,而不是对关键的电池、BMS进行更换与维修。
原因可能正如合逸公司转述比亚迪工作人员的话:“召回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当时,车聚君还表扬了比亚迪的“负责任行为”,没想到小丑竟是自己。
车聚小结

去年7月,赵长江在汉EV的发布会上宣称:比亚迪16年动力电池安全0事故。此番言论,引起业内巨大争议,不少媒体质疑该结论的评判标准与严谨性。但比亚迪似乎一直没有正面回应。
赵本山有一句经典名言:不看广告看疗效。
很多时候,故事要看合订本。任何一个孤立的片段,很可能让我们做出天差地别的判断。任何情真意切、慷慨陈词,我们只能姑且听之,时间会给出最后的答案。
今日比亚迪股价报收148.99元,距2月3日顶点的273.37元下跌45%。  
 
 
[ 电动汽车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电动汽车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域名转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皖ICP备15007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