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乘用车方面:
有9家企业上榜,分别为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其中,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JNJ7000EVX25 纯电动轿车、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BJ7000C5D3-BEV纯电动轿车、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的DFL7000NAH1BEV纯电动轿车涉及电池问题。
存在产品不一致的企业有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
此外,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分别为轮胎标识不符合要求、行李箱容积不符合要求。
新能源客车方面:
共涉及10家企业的12个车型产品,涉及低速行驶提示音、车辆喇叭、三角警告牌、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新能源专用车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