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北汽新能源  电动汽车  电动车  充电站  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  第一电动汽车  动力电池  新能源  锂电池 
 
 
当前位置: 首页 » 电动汽车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河北下月起9个领域换车 只能换新能源汽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7  浏览次数:818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 孙会芳)记者从省交管局了解到,为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
 本报讯(记者 孙会芳)记者从省交管局了解到,为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全省在公共服务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

我省将在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接送学生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等9个方面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自3月1日起,更换或新增城市公交车和上述9个公共服务领域车辆,应选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要求,对上述公共服务领域更换或新增的燃油车,交管部门不得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2月29日以前,已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可以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自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省交管局要求,各级车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信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核相关证明凭证;严把查验关,严禁不实际查验车辆及办理登记,严禁为违规生产车辆办理登记。 
 
[ 电动汽车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电动汽车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域名转让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皖ICP备15007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