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江西省下达了2018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对全省2018年建成的国产专用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运营补贴,其中赣州市10个县(区)、24个项目获得补贴资金共计641.26万元,占全省的1/5,居全省第二位。
为鼓励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促进电动汽车应用和产业发展,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出台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补贴政策,明确对全省2016年至2020年期间建设,满足申报条件的国产专用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每千瓦补贴400元,交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200元,并按照实时采集的数据,统计省级充电信息管理平台每年前8000万千瓦时充电电量构成信息,对所属各运营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专用充电设施每千瓦时补贴0.15元、公用充电设施每千瓦时补贴0.25元。同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在省级建设补贴的基础上出台市级建设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对全市2016年至2020年期间建设,满足申报条件的国产专用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每千瓦补贴200元,交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