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补车”向“补用”转变,这一特点在近日印发的《成都市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中体现得十分明显。此次印发的《若干政策》明确要“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并围绕于此提出了7条具体措施。其中,在建设方面,《若干政策》明确,对完成安装的充电桩(群),给予单个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BOT充换电站除外),给予单站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于居民小区来说,红线产权分界点以外的仅充电设施用电电网增容工程,由供电企业免费建设;分界点以内的充电设施用电电网增容工程,给予总建设费用70%的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