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中新经纬客户端获悉,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太平洋证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债券交易纠纷一案。
根据该法院披露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太平洋证券请求判令华泰汽车支付“16华泰01”债券本金6178.9万元及相应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此外鄂尔多斯市华泰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包头市恒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华泰汽车实际控制人张秀根就本金利息等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Wind信息显示,华泰汽车旗下目前存续债券共计4只,总计余额为45.53亿元。“16华泰01”当前余额为11.53亿元,剩余期限为0.7397+1年,票面利率为7.2%。今年3月,“16华泰01”曾进行过一次回售。
华泰汽车存续债券。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只公募债,“16华泰01”并没有发布任何违约的公告。太平洋证券内部人士向中新经纬客户端透露,“16华泰01”本身确实没有违约,之所以将华泰证券告上法庭是因为其没有履行相关协议。
业内人士猜测,上述“相关协议”或为回售约定。华泰证券3月11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 “16华泰01”的回售数量为 153.48万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5.35亿元(不含利息)。不过公告同时指出,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即 2019 年4月15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前述太平洋证券人士以“案件尚未公布不能披露更多”为由,没有回应上述猜测。不过有业内人士向中新经纬客户端透露,此前华泰汽车曾与银行沟通取消回售事宜。
中新经纬客户端也就此联系了华泰汽车进行求证。华泰汽车工作人员以没有高管和媒体对接人员分机号为由拒绝了转接电话,中新经纬客户端也就向华泰汽车公示邮箱发去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并没有收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