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8年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办〔2019〕92号)文件和《关于做好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备〔2019〕3号)文件要求,现对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所有申报材料按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目录提供,一式三份。申报材料须胶装成册,做成不超过4CM厚度的书,可以分册,在封面注明共几册、第几册。材料请按申请表(附件6)中车牌号顺序装订,并按每台车的材料(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购车者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实车照片三张)装订在一起;汽车销售机构(4S店)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目录批次、技术参数只需一份。
二、所有材料电子档(装订材料需全部扫描,)发送到443643125@qq.com邮箱,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为EXCEL格式。
三、本区只受理身份证、户籍或居住证为高新区的私人用户和注册在高新区的企业用户。
四、纸质材料送至科灵路37号一楼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6875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