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各用户:
购买已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1-12批、2018年第1-13批)的车型,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唐山市公安车管部门完成初始注册登记,实际运行使用的本县购车用户,请于5月31日之前到玉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个人提供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一致性证书,车辆销售发票、注册登记证、行驶证(以上证件除车辆合格证外均需交验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联系人:王秋华;电话:6112986。
玉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