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昌市科技局获悉,我市将对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和省外销售进行奖励。
此次奖励对象为:在我市财政征管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获得生产资质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三电”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
新产品研发奖励条件为:新能源汽车整车研发奖励的车型为2018年及2017年四季度完成开发并未申报的全新车型,产品已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并且2018年度乘用车销售300辆及以上、客车和专用车销售30辆及以上,销售车辆已上牌;“三电”关键零部件研发奖励的型号为2018年度及2017年四季度完成开发并未申报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及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新产品,产品已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车型所采用,并在2018年度销售30套及以上。
新产品研发奖励标准为:对南昌市企业研发的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全新车型,每个车型给予70万元的研发奖励;对南昌市企业研发的符合条件的电池、电机及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新产品,每个产品型号给予20万元的研发奖励。
省外销售奖励的条件为:新能源汽车车型为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关键零部件为纳入工信部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车型所采用的电池、电机及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产品;车辆已经上牌并投入使用(不含过户车辆)。
据悉,我市将对向省外销售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和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按销售价格(以最终销售发票金额为准,不含税),给予1%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