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发改委近日公布了《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9年3月10日起,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0.71元/千瓦时(不含电费)。据介绍,3月10日起,电动汽车(12m)换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2.08元/公里,不得再另行收取电费。电动汽车(不分车型)充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0.71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电费按国家及省有关电价政策另行收取。各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充换电服务费、电价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了解到,南京正在打造全球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先导城市,到2020年,全市新增新能源汽车5万标准车以上,保有量达到13万标准车以上; 推进新能源乘用车进家庭,逐步形成以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推广应用格局,打造全球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先导城市。
南京还将加强新能源汽车公用停车位、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在路边停车泊位规划建设充电桩,并划定专用充电泊位。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车桩位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累计建设充电桩约4万-5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