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董思)日前,深圳市消委会发布了2018年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记者从报告获悉,2018年全年共登记消费者投诉129878宗,同比增加14.83%,处理成功率50.20%,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3亿元,其中单个投诉挽回损失最高金额为996万元。互联网及通信行业服务类、通讯电脑数码类、公共设施服务类投诉量位居前三,为消费者最闹心三大消费领域。共享出行、长租公寓、预付式消费等成消费者投诉热点。
消费者主要反映,共享单车和共享汽车押金无法退回、共享出行交通工具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的问题。
在共享汽车方面,市、区消委会去年共收到深圳市前海途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投诉887宗,深圳芒果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芒果出行”的投诉401宗,深圳三加壹共享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旗下“3+1”共享汽车的投诉212宗,主要反映申请退押金迟迟不到账的问题。与共享单车的99-199元的押金相比,共享汽车用户所需支付的押金更高,其中“3+1”共享汽车的押金为3000元,途歌的押金为1500元,芒果出行的押金为499元。
长租公寓的租金贷、房屋甲醛超标问题突出。去年,市、区消委会共收到多宗有关长租公寓的投诉,其中深圳自如友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诉248宗,深圳市蛋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诉195宗。
不少消费者反映,在与长租公寓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并未明显提示相关的贷款告知,在交租金时才发现与第三方贷款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每个月交的租金实际上是在还贷款。长租公寓商家这种隐瞒租金贷的行为有可能会造成消费者因未按时支付租金导致贷款逾期,从而影响其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