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 记者曾晶报道:25日,家住吉安县县城的曾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15207961110反映称,最近她的四轮电动汽车在县城部分路段限行,严重影响她的日常出行,想通过本报了解限行的详情。
曾女士称,最近她开的四轮电动汽车在县城的庐陵大道、君山大道、富川路等路段限行。“我的电动汽车上了牌照,买了保险,手续都齐全,为什么这些路段不让通行?”曾女士疑惑不解地说。曾女士表示,既然四轮电动汽车被限行,为什么又会有销售呢?
随后,记者向吉安县交警大队了解情况。该大队一汪姓工作人员表示,为优化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从2018年4月15日起,吉安县县城的庐陵大道、君山大道、富川路、赣江大道4个路段,对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和四轮低速电动车实施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这些车辆,在限行路段不能直行,只能走其他路段绕行,2018年1月已将此措施作了公示。
对于四轮电动汽车被限行,为什么又会有销售的问题。工作人员回答:“销售电动汽车是合法的,因为电动汽车可以有其他用途,例如旅游观光车,且电动汽车只是在部分路段限行,其他路段是可以通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