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物价局近日出台《关于市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规定,自1月20日起,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70元/千瓦时(不含电价),该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适当下调。
市物价局工农产品价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现行电动汽车充电价格是2017年年初出台的,当时电动汽车还不多,准确的成本价格难以测算,参照周边城市相关价格水平,暂定为1.4元/千瓦时,该标准包含电价和充电服务费。新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最高限价0.70元/千瓦时,不含电价,按现行执行大工业电价每度0.64元计算,电动汽车充电每度费用为1.34元/千瓦时,低于现在的收费标准。
市物价局要求,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充电服务价格、电价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孙凤娟 通讯员 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