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的通知》财建【2018】1348号文件,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收到合肥市财政局转拨支付的国家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31,988万元。
该项补助资金将直接冲减公司已销售新能源客车形成的应收款项。该项补助资金的到账,将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对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