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联合发布《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首次将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纳入其中,深圳市成为首个出台纯电动物流车运营补贴的城市。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要求申请资助的车辆在考核期内应按要求接入市交通运输委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监管平台。
2019年1月3日,深圳市港航货运局发布《关于开展纯电动物流车运行监测数据接入工作的通知》,委托深圳市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广中心和深圳市航通北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深圳市营运性纯电动物流车进行运行数据监测工作。
通知显示,2019年1月1日前上牌的车辆,应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终端至平台的接入工作;2019年1月1日以后上牌车辆,上牌后15个工作日内应完成终端至平台的接入工作。各纯电动物流车运营企业应于2019年1月15日前想运行检测平台提交每款车型的CAN总线协议,并配合完成每款车型的终端接入数据项符合测试工作。
此外,各纯电动物流车运营企业应按要求填报已上牌车辆静态信息,并于2019年1月10日前邮件提交至运行检测平台,2019年1月1日及后续新上牌车辆应在上牌5个工作日内增补提交车辆静态信息。同时,各运营企业应立即开始企业平台至运行检测平台的数据接入联调,2019年1月31日钱完成接入联调和车辆动态数据实时转发工作;并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车辆自2018年1月1日至接入之时的历史数据补齐工作。